基建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的负责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建设、修缮和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划建设的政策、法规与规章,遵循规划建设的规律,严格按规划建设程序办事,完成国家和学校下达的基本建设任务。
二、负责制定、完善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及修缮工程项目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学校新建、改建、扩建和修缮项目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三、根据学校发展总体规划,编制、修改、完善并实施学校的校园建设规划,编制远期、近期及年度基建计划。负责学校专项修缮工程的统筹和规划。
四、负责校内新建、改建、扩建等各基建项目的立项、报批、建设及竣工移交等全过程管理。负责学校修缮工程的校内报批、立项、组织设计、预算、实施及竣工移交全过程管理。
五、负责制定工程项目的建设计划、资金计划;组织工程项目概、预算编制;负责年度投资计划、用款计划和建设进度计划的编制与实施;配合完成审计结算和财务预、决算;负责学校修缮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有关统计报表的编制与报备工作。
六、负责各基建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应的报批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论证、设计修改及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校内各单位修缮工程项目申报,建立项目库。
七、配合学校招标部门完成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造价咨询的招标工作。
八、做好工程项目施工准备,加强施工管理,监督检查施工进度与质量,审核工程预算与结算,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九、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办理项目移交手续及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和统计资料。
十、负责与省、市、区(县)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及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新建、改建、扩建及修缮项目文档、资料的建档、保管和移交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