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会签制度
为加强基建处廉政建设,发挥集体决策能力,建立阳光、责任、廉洁机关,制定本制度。
一、会签的内容
处务会会议纪要、经济合同等。
二、参加会签的人员
基建处处长、副处长、科长、中心负责人。
三、会签程序
经办人对会签内容材料进行复核,报送各会签人,组织会签,有2/3(含)以上人员同意会签内容即通过。
四、会签要求
1、会签事项一经通过,由主办科室按程序限期办理。
2、会签结果一经确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3、需要会签的事项未经会签,一律不准办理。为加强基建处廉政建设,发挥集体决策能力,建立阳光、责任、廉洁机关,制定本制度。
一、会签的内容
处务会会议纪要、经济合同等。
二、参加会签的人员
基建处处长、副处长、科长、中心负责人。
三、会签程序
经办人对会签内容材料进行复核,报送各会签人,组织会签,有2/3(含)以上人员同意会签内容即通过。
四、会签要求
1、会签事项一经通过,由主办科室按程序限期办理。
2、会签结果一经确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3、需要会签的事项未经会签,一律不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