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适用房(一期)第二批分户不动产证办理事宜的
通知
经济适用房一期业主:
现将经济适用房(一期)第二批次办理分户不动产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批次:
本次办理批次为第二批,即西华苑6栋、11栋,凡购房业主已去世的不纳入本次办理,但其亲属需在2018年4月18 日之前到基建处(第二办公区2楼201室)李老师处登记,其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二、业主所交资料
1、已婚办理不动产证所需提供的个人资料
1)业主本人及配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各3份(每份正反面复印)
2)所有家庭成员《个人房屋信息记录》(原件)及房屋信息附件
A.以家庭为单位含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所有房屋信息记录(成年子女
不需查询),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和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或户口本到郫都区德源北路二段555号政务大厅2楼打印《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打印时间以本通知之日后有效,郫都区外所打印的《个人房屋信息记 录》无效。
B.房屋信息附件
根据《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所查的房屋(性质为住宅),凡信息记录
上备案时间在2010年(含2010年)后的每套房都要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一种(a、b、c任选一种),2010年前不需提供。
a)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b)网签合同信息(回房屋所在地不动产中心查询)(复印件一份)
c)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名字那页)复印件1份
4)有未成年子女的(18岁以下),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只复印户主页和小孩页,户主页和小孩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面)1份
以上复印件均用A4打印
2.未婚(含离异、丧偶未再婚)办理不动产证所需提供的个人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2)个人房屋信息记录(原件)及房屋信息附件
A、未婚者持本人身份证,离婚者若未成年子女(18岁以下)法律判给本人的,持本人身份证和子女户口本到郫都区德源北路二段555号政务大厅2楼打印《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以通知之日后有效,郫都区外所查询的《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无效。
B、房屋信息附件
根据《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所查的房屋(性质为住宅),凡信息记录上备案时间在2010年(含2010年)后的每套房都要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一种(a、b、c任选一种),2010年前不需提供。
a)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b)网签合同信息(回房屋所在地不动产中心查询)(复印件一份)
c)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
3)离异未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名字那页)复印件1份
4)若法律判有未成年子女的(18岁以下),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只复印户主页和小孩页,户主页和小孩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面)1份
5)婚姻状况承诺书(现场填写)
以上复印件均用A4打印
三、购房契税缴纳说明
西华苑(一期)已按以下比例预交了购房契税(按总房款计算)
面积 | 90㎡以下 | 90㎡-144㎡ | 144㎡以上 |
交费比例 | 1% | 1.5% | 3% |
国家现行购房契税比例为(按总房款计算)
面积 | 第一套房 | 第二套房 | 第三套房及以上 |
90㎡以下 | 1% | 1% | 3% |
90㎡以上 | 1.5% | 2% | 3% |
凡契税未交够的业主需补交后方可办理,(契税暂按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所查全部房屋信息补交,最终以郫都区地税局核定为准,多退少补),暂补交金额查询可在2018 年4月18日之前持家庭成员《个人房屋信息记录》到基建处(第二办公区2楼201室)李老师处查询。
凡以前多交的业主本次暂不退款,最后统一结算.
四、个人资料上交及契税收缴时间及地点
由业主本人于以下时间及地点上交个人资料:
时间:4月19、20日9:00-12:00,13:30-16:00
地点:第二办公区基建处底楼会议室
五、不动产证登记信息情况说明
此次不动产证登记信息严格按照购房时教职工签订的《西华大学教职工经济适用房申购协议》业主本人信息为准,若有其他需求请拿到不动产证后自行前往不动产管理中心咨询。
六、业主所上交的个人资料必须准确、真实,若有瞒报或提供虚假材料以及不按照规定时间上交个人资料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本人承担,并纳入最后一批办理。
七、若有疑问,请与基建处联系
吴老师:87723578
李老师:87720903
特此通知
西华大学基建处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