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基建项目工程款管理办法
为加强西华大学基建项目工程款项的管理,规范工程投资审核及工程款项支付审批程序,明确管理职责,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原则
(一)计划管理原则
工程款项的支付必须遵循计划性原则。未列入当月工程款项支付计划且未调整追加的项目不予支付。
(二)分级管理原则
工程款项审批实行分管校领导负责制下的分级管理。各个环节的审批人员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二、工程投资审核流程及说明
(一)审核流程
施工单位完成当期工程投资,按以下流程提请审核。
施工单位(申请)→工程监理单位(审核)→过程控制单位(审核)→基建处(审核)
(二)说明
1、施工单位申请
根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进度及从甲方领料情况填写“进度款支付申请表”,附工程量清单
2、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申请进行核实。
3、工程跟审单位出具当月进度款审核报表。
4、基建处审核
三、工程款项审批支付流程及说明
工程款项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工程质保金以及勘察设计费、招标费、工程监理费、质检费等。
(一)审批支付流程
基建处(申请)→审计处、财务处(审核)→分管基建校领导(审批)→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财务处(办理)
1、基建处申请
(1) 经办人填制“西华大学财务报销审批单”并在备注栏注明工程投资审核表编号,附发票、收据等相关资料提请付款;
(2)基建处进行审核。
2、审计处、财务处审核
经基建处审定的工程进度报表提交学校审计处、财务处。
3、主管基建、财务校领导审批。
4、财务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