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基建项目工程款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11-09 浏览次数:174
 

         西华大学基建项目工程款项管理办法

为加强西华大学基建项目工程款项的管理,规范工程投资审核及工程款项支付审批程序,明确管理职责,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原则

(一)计划管理原则

工程款项的支付必须遵循计划性原则。未列入当月工程款项支付计划且未调整追加的项目不予支付。

(二)分级管理原则

工程款项审批实行主管校领导负责制下的分级管理。各个环节的审批人员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二、工程款项审核流程及说明

(一)审核流程

施工单位完成当期工程投资,按以下流程提请审核。

施工单位(申请)→工程监理单位(审核)→工程跟审单位(审核)→基建处(审核)

(二)说明

1、施工单位申请

根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进度及从甲方领料情况填写“进度款支付申请表”,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2、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申请进行核实。

3、工程跟审单位出具当月进度款审核报表。

4、基建处审核

⑴ 基建处甲方代表及造价人员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是否属实、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工程要求等进行审核。

⑵ 基建处负责人审核。

三、工程款项审批支付流程及说明

工程款项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工程质保金以及勘察设计费、招标费、工程监理服务费、质检费等。

审批支付流程

业务主办单位(申请)→审计处、财务处(审核)→主管基建校领导(审批)→主管财务校领导(审批)→财务处(办理)

1、业务主办单位申请

⑴ 经办人填制“西华大学财务报销审批单”并在备注栏注明工程投资审核表编号,附发票、收据等相关资料提请付款;

⑵ 基建处进行审核。

2、报审计处、财务处审核

根据跟审单位出具的审核报表交学校审计处、财务处进行全面审核。

3、主管基建、财务校领导审批

4、财务处付款